1979(民國68)年聯合國大會通過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」(以下簡稱CEDAW),並在1981(民國70)年正式生效,其內容闡明性別平等享有一切經濟、社會、文化、公民和政治權利,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,消除對婦女之歧視,確保在教育、就業、保健、家庭、政治、法律、社會、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。本海報透過簡單重點關鍵字方式傳遞性別平等,認識CEDAW更容易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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